□ 马海韵刘欣欣李林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爬坡过坎,高效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须立足基本国情,妥善处理好一系列事关国家安全、民族复兴和人民福祉的关键要素间基本关系。
把握安全与发展的动态均衡
新时代新征程上,要达成“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这一国家战略决策部署,关键在于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发展可能会影响安全。发展要求不断地创新、改革、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生产力的变化发展可能改变生产关系进而改变国家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这一进程中,可能打破原有的平衡状态,使得新旧矛盾交织、利益格局重塑,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安全可能会制约发展。安全要求国家系统在要素、结构、功能上保持一种质的稳定,但当这种稳定状态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走向僵化甚至会反过来抑制生产力发展。
从唯物辩证法的视角来看,安全发展既不是“不顾安全的发展”,也不是“不要发展的安全”。既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塑造强劲有力的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定牢固的基本盘,通过发展为安全提供经济支撑和物质基础;又要不断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在国家安全理念、策略、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创新,以更高水平安全为更高质量发展提供运行保障。因此,需要运用系统思维科学把握“统筹”要义,达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均衡。
法治原则和应急逻辑的相辅相成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原则。然而,法治与应急可能存在冲突:一方面,法治追求的公平价值与应急追求的效率价值难以绝对平衡。在紧急事件发生时,应急治理主体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行使的紧急权力,很可能无法受“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限制。当紧急权力行使超出合理扩张边界,则必然对法治所保障的基本权利体系构成挑战,出现公权力扩张和私权利保护的抵牾,致使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难以平衡。另一方面,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在应急状态下存在冲突。由于突发事件具有紧迫性、复杂性和破坏性等特征,目前各法系运行的法律制度均无法囊括处置突发事件可能遇到的全部情况,在非常规状态下形式法治所确定的法律规范可能面临“失控列车两难困境”。因此,实质法治认为形式法治的束缚不利于有效灵活地应对紧急处境,法律体系设计应当允许紧急状态下的越权,使应急管理主体能够逾越法律的界限而行使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这种为了追求实然目标而突破应然限制的情况,如果没有既定的规则约束和基本的价值底线,必然在相当程度上对法治体系所蕴含的价值秩序产生冲击,并引发深层价值困境。
在法治框架内进行紧急状态下的政治决策和权力实践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可根据现代法治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法律规范体系,加紧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中权力与权利的法治平衡,增加现有法律法规关于预警制度、公民权利应急保护等内容,分类分级明晰管理主体行使权力的依据和程序,协调兼顾公权力行使和私权利保护。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各种行政应急措施,以形式法治对应急权力的启动、授权和运作进行合法性约束,并将其置于实质法治许可的特定价值框架内运行。
人本价值与智慧应急的有机统合
智慧应急的工具价值和价值理性存在内在冲突。一方面,智慧应急注重数字的工具价值,依托算法优化、数据建模等技术手段追求应急效率的最大化,但技术本身的工具属性使其难以内化复杂的社会公平诉求,可能消解困难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导致“技术利维坦”对人文关怀的系统性排斥。另一方面,“以人为本”注重人在应急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价值共识的形成依赖长期的社会协商,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需要即时决策。当价值理性过度追求程序正义与民主协商时,决策周期可能超出风险演化的临界时间窗,这种时滞效应在指数级扩散的危机中将引发灾难性后果。
在推进智慧应急的过程中,要通过技术创新平衡工具价值与人本关怀之间的关系,通过柔性化和人性化技术设计,建立人机协同的弹性决策体系,优化智慧应急算法架构与数据模型,提升对复杂应急场景的适应性及个体差异化需求的精准识别能力,尤其注重对困难群体特殊需求的响应机制建设,构建既能应对突发事件指数级扩散压力,又能保障人本价值落地的韧性治理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坚持人民应急理念,防止落入管理主义的泥淖。
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重点领域安全的协同共进
由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与重点领域安全范畴不同,在关注对象、追求目标和运行规律上有一定差异。一方面,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宏观的安全观,要求从总体角度出发对国家安全工作进行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但不能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解为各个领域安全问题的简单叠加。倘若把所有安全问题都纳入到国家安全范围内,简单粗暴地追求“全部安全”“绝对安全”,就可能会导致“泛安全化”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重点领域安全从中观层面出发,注重发挥不同背景与形势下不同领域的功能性作用,是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若干阵地和战场。当前各类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耦合性明显增加,对一个领域的安全治理不善,有可能导致风险外溢,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须立足系统思维,既要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将风险防控嵌入国家治理各领域全过程,建立以政治安全为统领,覆盖经济、科技、社会、生态等领域的全领域风险治理体系;又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在科技安全领域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与数据主权保障,在经济安全维度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并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在能源安全层面构建多元供给格局与战略储备体系,在社会安全范畴完善矛盾化解机制与应急管理体系等。
(作者分别为南京工业大学应急治理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教授,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区域协同视角下长三角地区城市重大公共卫生危机转化路径研究〈编号:7240412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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